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全局内认真贯彻“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班子成员与各科、所签定了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全面推行“阳光收费”工程,使工商的行政执法、行政收费更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党组对“阳光收费”工作高度重视,客观分析了全市工商系统“阳光收费”的实际情况,积极找出差距,探讨新的举措,进一步加大推行力度,逐步将管理与收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将其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并通过与绩效考核挂钩,做到责任明确,分解到人,落实到位。并以此作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和考评工作的标准之一。
结合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正确树立新时期的指导思想,对当前的大背景有个清醒的认识;二要增强服务意识,体现行政职能的转变,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办事效率;三要落实好各项有关制度。确保队伍不出事,确保市场不出事;四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