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深入开展“一讲二评三公示”。一是明确活动宗旨,确保活动有的放矢。通过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会、督查处务会、公示先进党支部及优秀党员、制作展示台、悬挂标语等形式,加强开展“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宗旨的宣传教育,确保活动有的放矢。二是狠抓活动规范,确保活动有章可循。第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书记抓、抓书记”的责任体系。第二,规范文书格式。制作《部门职能职责书》、《个人岗位责任书》、《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范本,要求市司法局、市监狱局、市劳教局三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必须按照范本所适用的格式、字体、字号进行规范填写。第三,规范处务会(周评会)、月评会、党支部书记会。首先规范会议召开时间。处务会(周评会)定于每周一上午9时召开;每月召开一次月评会,两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其次规范会议程序。处务会(周评会)必须严格按照个人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人点评、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人安排本周工作的流程进行;同时,对月评会、党支部书记会的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然后规范会议记录格式。要求记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处务会(周评会)、月评会会议流程及记录格式》要求的“三段式”作好处务会(周评会)、月评会记录。三是加强活动督查,确保活动监督到位。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晓涛,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贺自力,局党委委员、副巡视员陈秋明等局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市司法局、市监狱局、市劳教局三局机关“一讲二评三公示”专题会议12次,带领局机关党委的同志对处务会及《个人工作日志》记录进行督查17次;晓涛副局长还亲自拟定了处务会(周评会)、月评会的具体流程及会议记录格式,多次就不规范的《处务会会议记录》进行详细的批注并作出指示。同时,局机关党委还加强了日常的督查。每周一对各个处室及直属单位是否按时开会、开会是否符合规定流程、会议记录是否符合规定格式、《个人工作日志》领导是否签字、是否及时送交会议记录、是否公示每月评出的优秀党员等事项进行认真督查并及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通知相关处室立即进行整改。四是创新活动载体,确保工作整体推进。把“一讲二评三公示”寓于机关党建、“三进三同”、唱读讲传”、“结穷亲、送温暖”等活动中。“四个确保”的施行,有力地推进了“一讲二评三公示”的深入开展;实现了“到人头、全覆盖、有实效”,“设岗定责到人、细化岗位承诺、做好记实登记、认真开展点评、定期进行公示”五个重点环节工作目前也已全部落实到位,机关党员干部也由被动参与、被动记录、被动讲评、被动工作逐步向主动参与、主动记录、主动讲评、主动工作转变,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目前,局机关“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已转入创评阶段,局党委拟于近期在市司法局、市监狱局、市劳教局三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支部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通过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党内带党外,先进带后进,将局机关的创先争优“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三)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局机关始终把创先争优活动同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处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1540次,及时调解民间纠纷399674件,调解成功率达98.13%;法律援助处认真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274件,比2011年增长13%,为受援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近3.5亿元,案件质量合格率、受援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持续实现了“应援尽援”和“应援优援”;律公处认真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案件1090件,依法代理群体性、敏感性和涉黑案件达600余人次;市司法局、市监狱局、市劳教局三局机关全年走访、下访群众350人次,接待来信来访260余人次,化解率率为100%,在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中,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过错和瑕疵案件;司法考试通过率达39.45%,居全国之首;社区矫正工作开创了“18123”工作模式,受到了司法部的高度肯定;公证行业积极将业务范围拓展到了城市拆迁和市容“五乱”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了司法鉴定机构的能力测评和认可试点工作。机关其它处室工作也取得了实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