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组织建设,机关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
(一)按时圆满完成市直机关党工委交办的工作。一是全年共安排21位党支部书记、21位党务干部和3位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市委党校等单位举办的学习,完成了干部调训任务。二是组织订阅《人民日报》、《重庆日报》、《党员文摘》、《当代党员》、《党课参考》,完成了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三是按时按质填报各类工作报表,完成了党内统计工作。四是按照工资基数和党费交纳标准,重新核定每名党员的党费数额,按时足额交纳了党费。同时,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工委组织的学习、培训、报告会等活动。
(二)党组织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机关党委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主持每月召开的党支部书记会议及每季度召开的机关党委委员会议。二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有错无为管理办法,使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重大决策征求大家民主意见,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单位党内事务,形成生动民主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三是组织生活有计划、有考勤,内容丰富、形式创新,加强了对各党支部指导,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做好了党员发展工作。四是认真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局机关党委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的工作、学习状况,探索解决党建工作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注重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同精神文明建设融为一体,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从小事抓起,从日常工作做起,把发挥党员作用落实到每项日常工作中,积极引导局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克服工学矛盾,坚持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开展工作。五是机关党委积极参与了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还参与了局机关党的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干部人事工作和其它重要业务工作会议。同时,还进一步规范了各种行政及业务档案。
(三)加强对机关工青妇组织的领导。今年,局机关党委继续强化对机关工青妇组织的领导,积极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一是工会积极响应“健康重庆”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公仆杯”职工运动会等活动,既锻炼了身体,又丰富了文化生活,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组织开展了困难职工的慰问活动,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了每一位困难职工。二是团委严格按照章程,积极发展了新团员,还积极做好了“青少年维权岗”的推荐申报等工作。三是妇委会认真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节大型法律咨询、“巾帼文明岗”创建等活动,调动了机关全体女同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她们的智慧和才干,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四、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拒腐防变清廉从政的能力
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治标先治本”的原则,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拒腐防变清廉执政的能力。一是以教育为前提,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领导机构健全,责任制落实。经常开展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红色文化进监所活动,结合党务政务公开要求,做到党务政务公开和财务的透明化,机关效能建设有成效,工作作风得到改善,工作效率有了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机制,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积极发挥党员示范岗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服务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健全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规范从业行为。四是认真对待信访举报,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