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管副部长对各科室请示报告的一般事项,应及时做出决策,对于重大的、涉及全局的或难以把握的事项,由主管部长(或与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一起)向部长汇报。
3、部领导对请示报告的事项批示后,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负责到底,认真落实办理,并把结果逐级向部领导反馈。
4、遇有紧急情况或主管部长不在时可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部长汇报。
文明接待服务制度
一、文明接待服务
文明接待服务,是部机关接待基层和上级有关部门来人、来函、来电,请示问题,办理公务,指导工作。把部机关干部的接待行为纳入文明、高效、规范的轨道,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公效率,树立高层次、高效率、高素质的机关办公形象,把组织部门真正建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1、来人办事接待服务。无论是基层还是上级来人办事,从进机关、办理公务、离开机关以及公务的处理结果,都以规范文明的行为给以接待。
(1)领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机关来人办事,部内设第一接待人,属哪个科室的业务,通知哪个科长办理,并由第一接待人负责督办,并设接待登记册,将来人单位、办理事项、处理结果予以登记,以便检查。来人对科室业务职能不清楚的,打听到谁,由谁来领办,领办人负责把来人领到应去的业务科室,使其与岗位责任人接洽后,领办人方能告别离去。
(2)承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来人办事应先起身让座,倒一杯清茶,然后耐心听取来人办事的内容,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理,不能办的耐心向来人解释清楚。属于其他科室办理,应主动与其他科室联系、协调,并领来人到有关科室说明情况。来人所办公务不能马上办的,应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一式两份,来人一份,承办人存放一份,限期办理,限期答复。一般需请示部领导处理的事宜,不能超过一周时间,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事宜,不能超过10天。如果特殊情况需延期,承办人应向来人说明理由。事情办结之后,来人在登记卡上签字,并将登记卡交给有关科室的科长。
(3)文明反馈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办理公务,需要结果的,不能立即处理和答复的事宜,应在限期内给予答复和反馈。需超过限期的,应及时向有关人士和部门解释清楚。如出现拖拉、推诿、扯皮、渎职现象,来人和有关单位有权向部办公室直至主管部长提出咨询。
2、来函、来电文明处理制度。各科室均建立文明处理来信、来电登记制度,凡是基层或上级有关部门来信、来电反映问题、部署工作,均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需反馈的应及时反馈。上级部署工作,按上级规定时限完成,基层请示工作,能马上办的马上办,需请示部领导的最长不能超过一周。基层反映问题,需调查核实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特殊情况需延期,由部长和主管副部长决定。不宜反馈或不能解决的,应向有关来函来电方面解释清楚。需要请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有关科室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严禁一推了事,不负责任的态度。
3、协调联办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来函、来电,办理公务,涉及几个科室业务职能,由部长明确一个科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配合,按规定时限共同办理。办理结果由牵头科室向部领导汇报。
二、行为准则
衣着整洁,谈吐大方,举止端庄,办公有序,笑迎来者,握手相送。做到"一起立,二让座、三倒茶、四办理,五送客"。实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
1、电话行为:接电话开头语:"您好,我是××科××人,您有什么事请讲";结束语:"好的,再见。"
打电话:开头语:"您好,我是县委组织部××科××人,请问××人或事?"结束语:"好的,谢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