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保密性强的文件,只能由机关打字室印制,不得到商业性印刷点、打字室印制。
5、部内尚未公开的有关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问题,不得外传、不得见诸报刊。
电话使用规定
1、机关电话只供内部人员因公使用,通常只准打市内电话,不得转借外单位使用。
2、因公需打长途电话时,要从严掌握,经主管部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私事一律不允许打长途电话。
3、部内同志接打电话语言要简洁明了,不允许聊天,长时间占用电话。
4、尽力压缩电话费支出,禁止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服务费等,一经发现,追查有关人的责任。
5、传真电话为传真专用(包括通过上网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填写《使用传真电话审批单》,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拔打。
卫生制度
一、以科室为单位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科室长责任制。
二、经常保持卫生区整洁。楼道、厕所、楼前院落要坚持每日上班前清扫清理,办公室内和楼道保持四壁无尘,地面清洁无杂物,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会议室、值班室保持整洁。
三、自行车必须存放指定地点,楼道楼厅内禁止存放自行车。
四、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废纸及其它杂物。
五、部内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对部内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发通报。对卫生工作先进的科室予以表扬,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对落后的科室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会议审批制度
为精减会议,鼓励多到基层调查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总的原则:召开会议必须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内容充实,时间简短。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开,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
审批程序:
1、除每年的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必须召开外,其他需要基层领导参加的会议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2、召开会议科室要提前2天提出申请,填写《会议审批单》,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3、《会议审批单》由主管副部长签批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征求其他科室意见,看有无需要合并召开的会议,有无随会下发的文件,如有商主开科室统筹安排。
4、办公室汇总有关协调情况,提出意见,然后由主开科室报部长最后审批。
文印制度
一、文件印制审批。一般文件(份数较少或时间性不太强等)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对确需由文印室打印或复印的文件,经主管文印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批后,交由文印室复印(速印)。
二、文件印制登记。文件印制时,由主印科室人员从旁协助,并负责登记,注明印制的时间、文件名称、页数、印制份数及登记人。
三、文件保存。原件交办公室存档,另附2份正式件。
四、设备管理。文印室工作人员负责正确操作和经常性维护,并保持室内清洁,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微机(包括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及其它文印设备。否则,在操作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维修费用由主印科室承担。文印室设备一般不得外借或随意搬移,其他科室或部门因保密或加班确需使用或外借文印室设备的,经请示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搬移或操作文印室设备,在操作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的,借用科室负责一切维修费用。
五、落实责任。文印室负责文件的格式和复印(速印)质量,主印科室负责校对和装订。
六、有专项拨款的科室或部门,文件在部内印制时,自带纸张。科室或部门举办有收费项目的培训班、组织有专项经费的会议或活动及其他一切有收入的活动,所需文印耗材(包括粉筒、油墨、版纸、纸张等)自行承担。
七、为节约文印费用,各科室需复印的材料如无特殊要求,一律双面复印。各科室、部门日常所用纸张及其它易耗品,均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