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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管理制度(2)

时间:2011-10-29 编辑:范文网     发表评论

对传真收发业务频繁或者所收发的资料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或个人,可以申请配置专用的传真机。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传真机收发私人资料、文件。

第八条:移动电话的管理

公司不为员工购置移动电话,但对员工因办理公务所发生的移动电话费用(简称移动话费),按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报销限额标准。

原则上,集团主任级及下属公司副经理级以下普通员工,不得申请报销移动话费,特殊工作岗位或确实因为业务需要的除外。

公司对移动话费实行“员工提出报销申请、公司核定报销限额、限额内实报实销,超支部分员工自负”的管理方式,即:主任级以上的管理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公司提出报销移动话费的书面申请,公司根据员工职务、岗位和业务的特点,以及公司的《移动话费报销限额参考标准表》,核定具体的报销限额。对在限额以内的移动话费,由公司据实报销;对超过报销限额的,公司只按限额标准进行报销,超支部分不再补发给员工,而由其个人承担。

核定移动话费报销限额的流程为:

主任级以上的管理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写出书面的报销申请,由部门经理出具审定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在公司的限额参考标准内,主管领导可以直接批准。对超出公司规定的限额参考标准的,还需要报公司总裁批准。

对经理级以上的管理员工,除需报主管领导批准外,一律报公司总裁审批。

总裁、副总裁的移动话费报销标准由董事长核定。

移动话费报销限额参考标准如下:

 

 

 

 

外 勤(100%)

复合勤(70%)

内 勤

(40%)

说 明

总监、董事长助理

400元/月

280元/月

160元/月

1、外勤:是指经常外出办理公务的员工。

2、内勤:是指较少外出公务的员工。

3、复合勤:是指较多外出公务的的员工。

 

此标准仅供核定时参考。

副总监、总裁办主任

350元/月

245元/月

140元/月

经理、总裁助理

300元/月

210元/月

120元/月

副经理

250元/月

175元/月

100元/月

主任

200元/月

140元/月

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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