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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管理规定(3)

时间:2011-10-16 编辑:范文网     发表评论

,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十八条  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约的,我方应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对方

快履行合同,要求其承担因违约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通知或其他意思表示应采用书面并
可留作依据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如通过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纠纷,业务部门应及时与公司法律事务室联系,
听取法律意见,以便通过程序妥善处理。
    第三十条  各业务部门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公司经
济利益受到损失的,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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