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
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
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
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
比价
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
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
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
,经
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
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
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
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 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经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
押编
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
物增减变更手续。
□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
章
(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
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
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
“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
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