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服务中心仓库:每年5月及11月底成立由中心记帐员和财务人员组成的盘点小组,对库存维修备件和报废机收发的手续、记录情况以及库存进行核查。
7. 分支机构仓库:每月末由财务物资监管人员会同分支机构记帐员、保管员互相核对物资收发记录并对库存进行盘点。
8. 样机:按照样机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财产清查结果处理措施
1. 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属于手续方面存在问题的,清查小组应及时提请有关人员进行更正。
2. 清查中盘盈的财产,通常是由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报请批准后可以进行相应帐务和手续办理。
3. 对于盘亏的财产,认真查明原因。
(1) 属已保险物资,首先向保险公司索赔。
(2) 属保管不善造成的,按照公司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索取赔偿,并进行处罚。
(3) 属合理的定额内损耗,报请批准后计入相关费用。
4. 对仓库积滞物资进行清理,在充分发挥存货功能的同时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实现它们的最佳组合。
第四部分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以确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是否贯彻,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单位的目标是否达到。内部财务审计对会计资料的监督审查,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
一.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专门负责内审工作。
二. 内部审计制度的内容
1. 主旨:公司通过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财务审计。通过对会计资料的监督, 审查,对会计工作实行控制和再监督,进一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2. 内容:内部审计小组根据会计资料,结合公司事业计划等其他资料,对单位经济业务做如下审计:
A. 审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
B. 审查相关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C. 审查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D. 审查会计法的执行遵守情况。
E. 审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监督控制的事项。
F. 审查其他应审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