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认真搞好报刊和文件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办好《宜昌征稽》、《宜昌征稽信息》等通讯报道工作。
6、组织全处各种行政性工作会议,负责会议的通知,会场的布置,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接待外来人员,做好来客的食宿安排。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处办公室主任职责
1、领导全室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科室行政管理,积极落实处务会的各项决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全室职工的正常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工作建设,当好领导的参谋,草拟全处工作计划和综合性工作报告。
3、组织全处征稽部门的通讯报道、政策调研和档案的达标升级、开发利用等工作。
4、管理安排好工作用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接待来人来访。
5、管理公共财产、拟定维修计划,负责通讯设备、车辆、服装等装备管理工作。
6、组织打扫环境卫生,落实机关人员保卫工作,审核各科室、征稽所的考勤。
7、审核全处的行政发文,负责全处的督办工作和行政执法宣传工作。
8、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实。
二十一、档案员职责
1、档案管理员在处党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热爱档案管理工作,努力学习,积极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
3、贯彻执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督促查阅人员爱护档案、资料,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4、按照文件传阅要求,送阅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同时做好文件的回收、归档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5、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统计、保管、鉴定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6、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发现损坏应及时修补、妥善处理。
7、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对于不符合借阅程序和规定者,一律不予借阅。
8、保持档案室、柜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等工作。
9、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不随意泄漏档案资料、文件内容。
二十二、档案人员保密制度
1、不准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准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5、不准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6、不准在非保密地方存放秘密材料。
7、不准用电话、明电、普邮办理秘密通讯业务。
8、不准在亲友、子女面前谈论秘密。
二十三、档案借阅制度
1、借、查阅人事档案需经处主管人事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2、借阅档案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3、借阅档案需当面点清页码、份数。凡外错档案,不得拆散、撕角、填圈、加注、涂改和污损等。
4、外借档案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如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延期的,应办理延期手续。
5、凡借阅者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或复制、复印。
6、外单位来我处查阅档案材料,应持介绍信,经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十四、文件收发传递清退保管制度
(一)为了加强文件保管,现由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件设专柜放置、防火、防潮,做好文件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所有文件只允许在机关内阅看,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回家中及其它公共场所观看。
(三)领导阅看文件后,应在文件上签署阅文意见、姓名和时间,如需要转给他人阅看时,应由文件保管人员处理,任何人无权横传文件。
(四)保管人中对发放的文件,坚持一月一清,一年一清退的制度。